河北省档案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时间 : 2021-04-08  来源  : 小兰老师

评审标准:档案系列研究馆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档案工作某一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及时跟踪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够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工作项目,业绩成果显著;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运用新技术传播、开发档案信息,在重大业务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上有创见;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人员进行研究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心致力于档案工作。

(四)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二)具有丰富的档案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负责档案业务、理论咨询,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工作成绩显著,对本地区、本系统档案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获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表彰。

(三)具有较强的档案业务研究和组织指导能力,提出档案专业重大课题研究计划、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并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对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研究成果及业务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核。

(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中创造出先进的管理经验,并被省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予以推广。

(五)编写、编审出版省级以上档案专业培训教材,或在市(厅)级以上档案专业培训班授课20课时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要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以课题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指导和参与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通过省以上综合考核测评,达到最高等级标准(以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证书为准,单位须同时提交可供考核的详实材料)。

2.应用或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获得"河北省开发利用档案优秀服务成果奖"一等奖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3.独立完成的论文、著作及主持编纂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获得“河北省档案学术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项以上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与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并独立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3000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每篇字数3000字以上),其中本专业核心期刊上论文3篇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或独立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每篇字数3000字以上),其中本专业核心期刊上论文4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年度考核: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包括“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在内的本专业奖励。

(四)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包括“河北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以及“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各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各设区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在内的本专业奖励。

(五)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省(部)级科研课题:包括“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项目课题”、“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等在内的本专业课题项目。市(厅)级科研课题:包括“河北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课题”、“各设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各设区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等在内的本专业课题项目。

(六)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评审标准: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能够运用新技术传播、开发档案信息,解决本专业的疑难问题,完成省(部)级或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工作项目,业绩较显著;有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中级专业人员进行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心致力于档案工作。

(四)取得馆员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馆员职称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二)具有档案工作某一方面丰富的工作经验及专长,能独立承担本专业市(厅)级以上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三)有较强的组织指导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较复杂、关键的业务技术问题,对重大的业务建设提出可行性方案并被上级主管部门采用。

(四)在档案工作中创造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并被设区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推广或认可。

(五)具有编审本专业省级以上培训教材的经历,或具有指导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在市、县级以上的档案专业培训授课8学时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取得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要参与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市(厅)级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以课题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三)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指导和参与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通过省以上综合考核测评,达到中等以上标准(以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证书为准,单位须同时提交可供考核的详实材料)。

2.应用或开发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或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且获得"河北省开发利用档案优秀服务成果奖"二等奖2项以上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3.独立完成的论文、著作及主持编纂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获“河北省档案学术研究成果奖”二等奖2项以上的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四)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与(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并独立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其中在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职称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

(一)科研成果获本专业市(厅)级以上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独立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每篇字数2000字以上),其中本专业核心期刊上论文2篇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年度考核:对具备获博士学位,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包括“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在内的本专业奖励。

(四)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包括“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奖”、“各设区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各设区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在内的本专业奖励。

(五)课题:是指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指定的科研行政单位代表政府发布立项的研究课题。按照课题立项来源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课题。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省(部)级科研课题:包括“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项目课题”、“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等在内的本专业课题项目。市(厅)级科研课题:包括“河北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课题”、“各设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各设区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等在内的本专业课题项目。

(六)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评审标准:档案系列馆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熟悉相关学科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科研问题,取得较好的专业工作业绩;具有指导初级专业人员进行工作与学习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心致力于档案工作。

(四)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具备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二)在档案的收集、整理、坚定、保管、编目、编研、保护利用及现代化管理工作中,熟练掌握2至3个岗位的业务规定、规程标准和规范,有反映以上工作经验的业务报告。

(三)能独立进行档案业务研究、档案文献史料编辑,提供有效咨询服务工作。

(四)能有效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或能讲授一门档案专业课程或具有对档案整理人员进行培训的能力。

(五)撰写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计划方案、规章制度、业务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

四、业绩成果条件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要参与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制度、技术规章、规章细则,或提出业务建设的可行性建议2项以上,并被采纳应用(须提交可供参考的详实材料,并经单位认定)。

(三)独立完成的论文或主要参与(前三名)完成的档案汇编、参考资料等,获设区市级以上档案学会奖。

(四)独立完成档案文献的编纂工作,成果在10万字以上。

(五)指导和参与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通过省以上综合考核测评

(以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证书为准,单位须同时提交可供考核的详实材料)。

(六)参与完成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五、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二)年度考核:对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2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4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对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近5年考核均合格以上掌握。

(三)市(厅)级科研课题:包括“河北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计划课题”、“各设区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各设区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等在内的本专业课题项目。

(四)设区市档案学会奖:指各设区市档案学会依据学会《章程》和工作实际设置的设区市档案学会奖的相应奖项。

(五)公开出版的著作指具有ISBN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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